惩治“圈地”必须从严吏治
——回应7月29日《晶报》社论《囤地乱象根在官商勾结》
房地产调控屡调屡败,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并不是说政策的东西就失去了作用或者显示不出威力,而社会管理就从此变得疲惫,甚至失去控制。最主要最关键的核心还是缺乏行政命令中一系列强有力的监督和手段。其中包括对政府官员们违规违纪、渎职、失职、贪污腐化的严厉惩处和对房地产商行贿受贿的有力打击。 官商勾结的焦点还是在权钱交易,双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采取的一种不择手段。地方政府为了
GDP增长可能会要政绩而不要民生,更有甚者生活腐败,贪图享受。于是与房地产商狼狈为奸,纠结在一起,疯狂的就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其实,一切症结不在国家政策制定得是不是有多么完善。如果让这些政策的直接或间接参与者再去监督执行,后果将可想而知。没有对人民和国家利益高度负责任的态度,任何一届政府和官员都有可能不作为,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
所以,从严吏治,不仅是针对“圈地运动”,也是针对一切社会管理事务必须要采取的强制措施。否则,像“圈地运动”这样类似的社会案例将愈演愈烈就不足为奇。
2011.7.30